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 部门收入总表
3. 部门支出总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文件京朝办发〔2010〕19号、《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朝编办〔2014〕22号及《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朝编〔2014〕65号,农工委、农委内设1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监察科、调研科、社会管理科、社会发展科、农村经济发展科、规划建设科、基层政权建设科、宣传科、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监察科、综合科和信访维稳科。下属预算单位两个,分别为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朝阳区农村人才服务指导中心。
2. 职责。朝阳区委农工委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区委的决议,研究本区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和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向区委提出报告和建议;指导本区农村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本区农村系统二级班子建设,处级干部、青年干部的考察、培养、任免工作;指导本区农村系统的统战、群团、民族、宗教、科技工作,负责农委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本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农村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本区农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朝阳区农委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农村经济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农村实际,进行综合性调研,向区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协调、指导和推进本区农村的改革;指导本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本区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本区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督促本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行业(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参与本区乡域规划调整方案的制定。协调指导本区农村土地开发建设工作;参与本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农村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规划方案制定工作并协调督促落实;研究提出本区农村产业发展功能定位并指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负责本区农村经济发展主导产业的培育和重点项目的引进工作;负责本区农村环境建设、能源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动物防疫及检疫工作;监督本区兽医、兽药的地方性标准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化行业的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区渔政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区村民委员会和农村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本区农村系统城乡社区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农村系统社会保障、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区绿化隔离地区规划、产业用地、新村建设、整建制转居、农民上楼、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补偿,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综合协调、整体推进本区第一、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化建设试点工作,承担本区绿隔地区城市化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研究本区绿化隔离地区历史遗留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兽医卫生防疫、检疫及种畜禽引进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屠宰场点、肉类市场门店等肉类经营性场所和饭店、宾馆、餐厅、食堂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宠物防疫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兽药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和使用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渔业资源、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水产品运输、贮藏、经营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农业机械销售、维修市场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农机作业现场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种子、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及使用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白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查账、验物、登记和消毒工作。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管理权限,开展被遗弃、被没收以及无主动物的收容处理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区农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朝阳区农村人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要职能:协助农委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教育培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工作;负责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岗位开发及有关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农村人才培训就业网络的开发、维护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及所属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及朝阳区农村人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行政编制136人,实际124人;事业编制26人,实际2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建区60周年,也是三年力争基本实现城市化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农村工作意义重大。总的要求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高标准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农村工作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着重围绕 “六个深刻把握” “五个新作为” “七个对标、七个着力”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定农村城市化总目标,突出党建统领,深化城乡统筹,加快转型发展,构建宜居环境,促进均衡协调,更加奋发有为推动朝阳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进“组织规范年”为抓手,坚决做到“五个旗帜鲜明”,切实肩负起实现农村城市化发展新目标的历史重任,真正当好城市化发展的压舱石和推进器。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旗帜鲜明压责任;坚持旗帜鲜明树导向;坚持旗帜鲜明促规范;坚持旗帜鲜明强作风。
二是全面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牢牢把握新时代朝阳农村发展主要矛盾,始终坚定城市化总方向,加强城乡统筹,注重路径创新,突出分类有序,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力争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化。统筹谋划农村城市化发展;全力推进一绿地区建设;统筹推进二绿地区城市化。
三是全面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在“进退取舍”中保持定力,在“整治提升”中集中发力,坚定不移疏解功能,持续深入治理环境,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切实优化和增进首都功能。着力深化非首都功能疏解;着力加强区域环境治理;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品质。
四是全面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质量、促转型、强监管、重改革,持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深化集体“三资”管理,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动能。着力提升产业发展层级;积极稳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强化集体“三资”监管。
五是全面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高度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法治为保障、精治为手段、共治为基础,持续增进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脚步为亲惠民生;持续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厚植文化文明根基。
六是全面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深刻认识安全稳定的重要性,牢记“首都无小事、事事连政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肩负起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坚持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始终做到安全隐患零容忍,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8104.9800万元,比2017年5713.2400万元增加22391.7400万元,增长391.93%。其中:财政拨款28104.9800万元,比2017年5713.2400万元增加22391.7400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848.840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3.69%,比2017年3396.4100万元增加452.4300万元,增长13.32%。
(二)项目支出预算24256.140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31%,比2017年2316.8300万元增加21939.3100万元,增长946.9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地区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农业改革发展基金以及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补助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三公经费所属单位范围包括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本级、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朝阳区农村人才就业指导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6200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4000万元减少21.780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4.180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3.4400万元,比2017年预算35.2200万元减少21.7800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车运维支出。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4.8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7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71.1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2.000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农委本级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0.530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695.41万元,其中:汽车22辆,409.39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165.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0.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